开展“共同约定行动”
推动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共同约定行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官开意
(2009年4月21日)
同志们:
在全区上下和衷共济、攻艰克难,努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联合在全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动员企业和广大职工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的困难和影响,这必将对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刚才,三家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代表全区首批20家企业签订了“共同约定书”,显示出了企业家和广大职工们在危机面前所表现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战胜危机的坚定信心。市总李主席、市劳动保障局朱局长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请大家向模范企业学习,按市里两位领导的要求落实。下面,我就下一步“共同约定行动”的扎实开展,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正在全球蔓延,对我国和十堰经济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影响,也对我区一些企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在这特殊时期,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围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约定,职工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企业努力保障职工权益,对于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凝聚各方力量,促进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整合各方面力量,是企业谋求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摆脱困境离不开职工的参与和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离不开职工的创造和贡献。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各企业进一步强化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靠职工促进生产经营,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机遇,群策群力,共谋发展,使企业在战胜风险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保障职工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当前,不少职工和农民工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受到影响,一些地方农民工集中返乡,一些企业裁员、减薪、拖欠社保资金,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攀升,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紧迫而繁重。越是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越需要我们贯彻好以人为本的方针,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全面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举措。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重大挑战,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总要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企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激发企业的活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通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真正推动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实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大力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
企业、职工作为“共同约定行动”的主体,要充分认识承担的职责,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目标。
(一)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和谐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一个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得到长期健康发展。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中,要以保就业、保收入为重点,规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各类先进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千方百计保障职工的就业岗位和工资收入,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在受冲击较大的企业,利用开工不足的间歇加强职工培训,切实提高职工技术技能水平,为企业长远发展储备人才。要抓住收入分配这个核心,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广大职工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共谋企业发展。面对困难和挑战,全区广大职工要大力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和主人翁精神,以实际行动保增长、促发展,在应对经济困难和挑战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主动为企业分忧,自觉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从提高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入手,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实践活动,争当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职工。同时,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对工资福利问题等意见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或通过工会组织向企业反映,理性合法地予以解决,自觉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确保“共同约定行动”落到实处
“共同约定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共同约定行动”的合力,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经济发展形势对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重大影响,深刻认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动员引导企业和职工坚定信心、共渡难关、战胜危机。
(二)认真履行职责。工会、劳动保障、工商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落实职责任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合力推动“共同约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级工会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帮助和鼓励困难企业尽量稳定用工岗位。工商联要教育和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增强信用观念,努力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报刊、网络、企业宣传栏等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共同约定行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支持和推动“共同约定行动”的良好局面,营造“同舟共济促发展、劳资合作克时艰”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创新之举。让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努力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互利双赢,为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