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代表工会与企业行政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办好企业,把工会建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传达贯彻上级工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高贯彻意见,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协助行政搞好群众安全生产,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提高经济效益。并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三、定期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和会员大会汇报工作。
四、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加强集体领导,发扬民主。
六、代表工会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主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同时:探索其他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式,不断推进民主建设,及时反映广大职工呼声和要求。